11月4日和10月28日,彭凤莲教授为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教师开设了两次教学改革公开课,探索以员工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在13法学的《刑法学总论》课中,开展“讨论式”教学,主题是“风险社会中刑法功能的定位”。在13法学实验班的《刑法学分论》课中,开展“辩论式”教学,主题是“经济类犯罪是否应该废除死刑”。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十余位教师参加了教学观摩,并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教改探索。

在这两次教学中,彭凤莲设置了课前准备、课堂辩论、教师点评和课程教学等四个环节。课前准备:在教师的指导下,同学们进行前期准备,查阅了大量资料,理清了思路。课堂讨论:在讨论课中,任课教师指定同学担任主持人,12位组长代表本组阐明观点,其他同学就进行质疑或补充,相互之间进行解答交流。辩论课上,根据员工观点的不同,分为正反两方。各方选出四个代表主辩论,其余同学补充发言。双方就自己的论点,唇枪舌剑,展开了立论、驳论、盘问、自由辩论和总结陈词。在交流中提高,在辩论中锻炼。教师点评:在同学们讨论交流后,任课教师围绕主题阐明观点,对大家的表现,从思想内容到辩论形式,进行了全面指导,使同学们对学习内容、学习方法以及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有了进一步的感性认识。课程教学:在同学们进行了充分的探讨、辩论后,教师再系统进行课程教学,教学效果事半功陪。

以员工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是在教师引导下,通过员工之间、师生之间对某一主题的交流探讨,深化员工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解决员工对现实问题的困惑,并培养和提高员工知识运用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能够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体作用,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趣,提高员工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在帮助员工巩固旧知识,学习新知识的同时,有助于培养员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员工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文/魏建中 图/古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