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黄莹老师在教学法庭就《犯罪人论》与《论犯罪与刑法》两本著作作了专题分享会,本次会议由卫苏主持,2018级部分同学到场参会。

会上,同学们围绕这两本书分享了自己的阅读体验与思考,并提出阅读过程中的疑惑。18法学的赵晓涵同学重点围绕犯罪精神病人与一般犯罪人行为心理的差异进行阐述。她认为,精神病患者的犯罪,更多的是社会问题,而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张晶晶同学从《论犯罪与刑法》中看刑法三原则,提出了自己对刑法三原则更深层次的理解。蒋德凤同学从作者的写作背景切入,引申到贝卡利亚的死刑废除观点,结合阅读体会,她深入探讨了死刑废除与保留的意义。
结合同学们的分享体会与疑惑所在,黄莹老师一一进行点评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同学们正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各种各样的日常琐事容易导致时间碎片化,同学们要能够心存静气,从容处事。围绕犯罪学知识,黄莹老师就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进行对比,表示视角不同,认知不同,建议同学们多参考《洞穴奇案》与“电车难题”。关于阅读,她表示读书是一个与作者思想碰撞、精神交流的过程,同学们能够在阅读中形成自己衡量事物的标准,认识到自己将成为什么样的人。现阶段同学们对书籍的介绍居多,思考较少,仍需不断提高阅读与思考能力,学会怎样自己去解决问题。
黄莹老师对犯罪学问题的分享见解独到,内容充实,给同学们提供了许多干货。同时也在阅读方面给了同学们许多切实中肯的建议,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文/图 黄雅倩)

